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1860.“幽暗出现的时候”表示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从“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黑暗”(darkness)表示虚假,而“幽暗”(thick darkness,或译为幽冥)表示邪恶,如接下来所解释的。当虚假取代真理时,就会有“黑暗”;当邪恶取代良善,或准确地说,仇恨取代仁爱时,就会有“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幽暗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人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它是邪恶,更不知道它是如此大的一个邪恶,足以在来世把他推下地狱。事实上,那些沉浸于仇恨的人在仇恨中感觉到某种快乐,可以说从中找到生命。这种快乐和生命本身具有这种效果:他几乎不知道别的,只知道仇恨是良善。凡迎合一个人的感官享受和欲望的东西,因仰合他的爱,所以他都感觉为良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有人告诉他,它是属地狱的,他几乎难以相信;若告诉他,这种快乐和生命在来世会转化为粪便和尸体的恶臭,他更难以相信。他尤其不相信他正在变成地狱的一个魔鬼和一个可怕形像,因为地狱只有仇恨和这类魔鬼般的形式。
然而,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可以知道这一点,因为他若要描述或表现仇恨,或能以某种方式把它画出来,只会利用魔鬼般的形式,就是那些活在仇恨中的人死后也会变成的那种形式而如此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人仍能声称,在来世,他们会进入天堂,有些情况下仅仅靠着说他们有信,就能进入;而事实上,天堂只有仁爱的形式,仁爱的性质可从经历看出来(553节)。让这些人认真想一想,这两种形式,即仇恨的形式和仁爱的形式,如何能在同一个地方和谐共处呢?
“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约珥书:
这地所有的居民都要战栗,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约珥书2:1-2)
西番雅书:
那日是震怒的日子,是荒废和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和幽冥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阿摩司书:
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在里头吗?(阿摩司书5:20)
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表示教会的末期,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所以经上提到了这两者;否则,这只是重复同一件事,或毫无意义地堆砌词语。然而,在原文,用来表达本节中的幽暗的那个词语包含了这两者在里面,即虚假和邪恶,也就是产生邪恶的浓密虚假和产生虚假的浓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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